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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打印】【关闭

凉安委〔2015〕15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抓好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州和州属重点企业:

    第七届中国·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州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确保“火把节”各项活动安全进行,现就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本县市、部门、单位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五级五覆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认真分析查找本县市、本部门和本单位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面履职尽责,加强协同联动,严防安全事故

    要结合本县市、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特别要牢牢盯住重要场所、关键环节、临建设施、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督查,及时整改隐患。

    ——公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加强“火把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安全审查关,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庆祝活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活动要坚决取缔,以确保节日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负责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并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做好烟火安全燃放工作。

    ——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船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安全。加强路面监控,严厉打击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救身衣两个100%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经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日常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

    ——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抽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公安消防、教育、卫生等部门。活动期间,要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做好活动过程消防管理工作,尤其是火堆的消防安全。火把节前针对各活动地点、旅游景点、农家乐、宾馆、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切实有效的消防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范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建设等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场地和各种临建设施以及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以及水电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管,规范施工程序,严防发生事故。

    ——西昌电力公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05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逐一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安全事项,确保活动安全。

    三、强化汛期安全,认真排治隐患,严防次生事故

    目前,正值汛期期中,各地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值守,健全应急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要上报值班电话,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加强预案管理,针对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大型的专项活动做好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节日期间,州政府安办将抽查值班情况,值班情况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值守。州安办(州安监局)火把节期间值班电话:2163960,2163971(传真)。

                                凉山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抄送:省安办,各县市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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